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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版税控装置注销后,旧版发票如何退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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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纳税人注销非国标税控装置后,不能通过旧版机具进行退票处理。为了满足纳税人正常的经营活动的需要,方便其进行旧版发票的退票处理,现规定:纳税人发生旧版发票退票业务时,可持旧版发票的全部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全部联次后,在发票全部联次上加盖作废章,退还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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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工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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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京财税[2007]1362号文件规定,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大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过部分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亏损单位不适用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
单位在执行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办法的同时,可以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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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单位和个人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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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原则是: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享受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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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入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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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登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www.tax861.gov.cn)网站,点击“网上办税”中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在地址栏中输入gs.tax861.gov.cn进入个人所得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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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如何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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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税务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在发生变更后三十日内,向区县局税务登记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及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的证件。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
纳税人在填毕表格后,将表格交区县局税务登记管理部门,同时相应提交如下资料:
(一)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生变更而需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
1、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3、区县局税务登记管理部门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区县局税务登记管理部门需要的其它资料。
(二)非工商登记变更因素而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2、区县局税务登记管理部门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区县局税务登记管理部门需要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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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有奖发票即开即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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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有奖发票即开即兑是指消费者取得有奖发票后,当场刮开奖区中奖,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即时为其 兑付奖金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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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是如何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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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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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发票真伪查询? |
答:消费者可以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查询发票真伪:
1、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tax861.gov.cn),点击主页"税务查询"中的"发票查询"专栏进行查询;
2、拨打北京地税热线(010)12366、声讯电话(010)16881688,根据语音提示输入相应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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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收到违约金是否缴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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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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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发票在什么情况下不予兑奖? |
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兑奖
1、发票联和兑奖联已经撕开(包括全部撕开和部分撕开)。
2、超过兑奖期的发票(发票开票日至兑奖日超过30天)。
3、兑奖时,兑奖人不能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
4、经鉴别,发现中奖者所持发票为假发票的。
5、由于浸水、脏污等原因不能辨别发票号和密码的中奖发票;
6、其他不能兑奖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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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发票有几种兑奖方式? |
答:主要有以下几种兑奖方式:
1、税务机关兑奖。有奖发票中奖者可到北京市各区县地方税务机关任何一个兑奖点兑奖,全市通兑。
有奖发票中奖者个人须自发票开具之日起60日内,并持未分开的发票联和兑奖联到税务机关兑奖点兑奖。
2、即开即兑代兑单位兑奖。消费者取得有奖发票当场刮开中奖,可由开具发票单位即时兑付奖金,同时,由代兑单位撕下兑奖联留存。对于密码区已刮开的,开具单位应拒绝即时兑付奖金。
即开即兑纳税人可凭兑奖联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随时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代兑的奖金。税务机关将按照其兑付奖金额的3%支付手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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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偿使用国家机关等免税单位房产,是否应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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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现行规定,对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免税单位房产的,应由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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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是如何规定的?有哪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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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北京地区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举报:一是通过拨打010-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举报,二是可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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