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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窗式”服务岗位职责  
  关于“一窗式”集中办公的实施意见  
  第一税务所服务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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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窗式”服务岗位职责
(1)、按照纳税服务规定的有关要求,树立服务意识,摆正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咨询环境,快捷方便的纳税环境,简捷高效的办事环境,畅通无阻的涉税环境。
(2)、负责受理上门申报各种资料的审核录入工作。
(3)、负责对申报资料有差错的纳税人进行辅导,重新填报。      
(4)、负责邮寄申报的审核录入工作。
(5)、负责解答纳税人申报过程中的问题。
(6)、落实首问责任制,负责解答纳税人的上门咨询、电话咨询。
(7)、负责发票的销售,发票兑奖。
(8)、表票发放。
(9)、负责税务登记的变更。
(10)、负责私人机动车车船使用税的征收。
(11)、负责对纳税人各项违章的窗口处罚。
(12)、负责代开发票及零散税源的征收工作。
(13)、负责对上门办理涉税事宜的纳税人的引导咨询工作。
(14)、发票报数器的读取授权工作。
(15)、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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